读者行为规范
图书馆读者行为规范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图书馆致力于推动教学、学习、探索与研究的发展。使用大学图书馆是一种权利,读者同时需承担相应的责任。所有读者均有责任了解并遵守图书馆的政策及规定。本行为规范适用于所有图书馆读者,包括全职教职工和在校学生。
- 所有读者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及大学图书馆的所有政策和规定。
- 读者进入图书馆后,仅限于使用图书馆资源或自习。禁止进行任何形式的大声交谈、闲逛或睡觉。
- 除非获得授权,读者严禁擅自分发传单和张贴海报。所有未经授权的物料会被移除。
- 为了保护馆内人员的隐私,除非得到明确授权,图书馆不允许任何擅自进行录音、录像、摄影及其他视听记录的行为。
- 读者应遵守所有图书馆的使用规则和行为规范。任何妨碍其他读者权利,或对其他读者、工作人员、设施或资源有潜在危害的行为,均不可接受。
无人看管的物品
- 图书馆是公共设施,读者需对个人物品负责。图书馆对个人物品的遗失或损坏不承担任何责任。 个人物品不可用于占用座位。
- 图书馆工作人员有权清理被放置超过30分钟且无人看管的书籍和其他个人物品。所有无人看管的食物和饮料将被立即丢弃,图书馆会记对相关读者的不当行为进行记录留档。
- 读者应仅携带合理数量的用于学习的个人物品进入图书馆。合理数量是指读者可以随时轻松携带和移动相关物品。
- 每晚闭馆后,馆内所有无人看管的物品将被直接处理。
饮食
- 图书馆内禁止外带食品和饮料,除非另有特殊规定。
吸烟
- 我校为无烟校园,因此图书馆内及周边区域禁止吸烟(包括电子烟)。
动物
- 除非获得特殊许可,图书馆禁止携带动物入馆。
环境
- 图书馆是为全校师生服务的公共场所。每位读者都有责任确保图书馆环境尊重每位使用者的权利。
- 读者离开时应清理座位上的垃圾。
- 用户不得标记、污损、损坏或破坏任何图书馆资源或财产。 用户不得使用高功率电器,除非另有特殊规定。
违反图书馆用户行为守则及其他图书馆规定和政策可能导致以下后果,包括但不限于:
- 暂时或永久暂停部分或全部用户权限
- 记录在读者不当行为档案内
- 立即禁止进入图书馆
- 上报记录在学生档案中
- 移交大学保安部门或警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