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权声明与合理使用图书馆资源的指南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定义,版权(或作者权)是一个法律术语,用于描述创作者对其文学和艺术作品所享有的权利。版权涵盖的作品范围从书籍、音乐、绘画、雕塑和电影,到计算机程序、数据库、广告、地图和技术图纸。
在中国大陆,合理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
使用图书馆的资源是所有用户的一项特权和相关责任。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图书馆的使用者在使用图书馆资源时必须遵守合理使用准则。该指南适用于所有图书馆用户,包括学者、教职员工和学生。请您关注并遵守以下规定。
通用规则
禁止向非香港中文大学(深圳)用户分发任何图书馆资源。
禁止将图书馆资源用于商业目的。
特别注意
纸本图书和期刊
复印整本书、一本书的一个章节或期刊中的一篇文章的比例不得超过 10%(如果少于 10%)。禁止复印整本受版权保护的书籍或其他受版权保护的材料。复印件仅供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图书馆用户个人使用。
光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版权法》,DVD 或 CD 中的内容应保留供私人使用,或扩大到课堂使用以用于教育目的。
电子资源
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图书馆的电子资源,是指图书馆订阅的电子资源,包括数据库、电子期刊、电子图书等。
图书馆用户在使用电子资源时必须遵守通用准则。此外,请注意并遵守以下准则。
- 学生用户,无论是在校生还是毕业后,员工用户,无论是在职还是离职后,都有义务对通过图书馆获得的数据信息保密。
- 图书馆订阅的电子资源下载至本地存储设备的数据信息应在该电子资源的有效期内使用。当电子资源超过有效期后,用户需要根据供应商的要求删除下载的数据。
- 禁止在未获得使用电子资源许可的用户之间分发电子资源和访问电子资源。
- 禁止持续、集中、过量下载图书馆电子资源,特别是通过任何软件、工具下载图书馆电子资源。
- 未经图书馆许可,禁止设置代理服务器访问图书馆电子资源。
- 如果用户需要使用有特定规定的电子资源,请联系图书馆获取相关指南。
违规
首次违反上述准则将导致违规者暂停使用图书馆的权利,包括使用图书馆空间和借阅图书馆资料,为期一个月。第二次违规可能会导致永久丧失图书馆使用权限。
有关违规行为及其影响的电子邮件通知将发送给违规者,并抄送给学生事务办公室主任、违规者学院办公室、违规者书院办公室以及任何其他相关部门。
对于可能造成严重法律后果的违法行为,违法者须承担全部法律义务,并负责赔偿学校的损失。